法規名稱: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6月4日

條文關聯

食品物流業者,應依製造業者設定之溫度及其他貯存條件運送。
〔立法理由〕
一、條次變更。
二、由現行條文第十六條第八款移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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