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辦事細則(91.02.27訂定)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7年1月4日

條文關聯

  本局各單位執行職務,有互相關聯者,應由各業管單位主管召集會議商
  討,如仍無法獲得意見一致時,再呈報副局長以上長官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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