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主官(管)在其授權範圍內,除認為案情重要或情況特殊有請示 必要者外,得本業務處理分層負責表授權之原則,承辦部稿先行核發, 或以各單位名義逕行行文,如係部稿,應每週將辦理情形彙列簡表呈報 常務次長以上長官核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