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軍隨營補習及進修教育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12月31日

條文關聯

  學力測驗科目如下:
  一、國民小學班:國語、數學、社會與自然。
  二、國民中學班: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
  三、高級中學班: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