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收發人員,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經點收清楚來文後,應在公文管理系統收件選項點收確認。 二、單位移文或送會時,應於送件選項輸入移往送會單位,並註明移文 月日時。 三、創稿文件,於創稿選項下登錄新增後,按規定程序列管。 四、存後提辦及先行復知文件,按照創稿文件處理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