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1月22日

條文關聯

經營加氣站業務者,對從事加氣站操作人員應施以勞工安全衛生法令規定
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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