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受任人於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存續期間,應與委任人經常聯繫,隨時注
意及掌握委任人財務狀況及風險承受程度等因素之變化,並與委任人每年
至少進行一次訪談,以修正或補充委任人資料表內容,作為未來交易決定
之參考,並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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