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005
人,瀏覽人次:
95211519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費用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9月10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四條
抄錄費,每百字徵收一元;未滿百字者,按百字計算。但裁判書及其他 依職權抄送之文件,不得收抄錄費。
相關令函
(2)
相關判解
(2)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