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1日

條文關聯

營利事業出售不動產,其所得歸屬年度之認定,應以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期
為準,但所有權未移轉登記予買受人以前,已實際交付者,應以實際交付
日期為準;兩者皆無從查考時,稽徵機關應依其買賣契約或查得資料認定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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