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秘書處處務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73年02月28日

條文關聯

  警衛組分設警衛、防空二科,其職掌如下:
  一、警衛及交通管制之策劃事項。
  二、防空疏散及災害預防救護之策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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