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5月27日

條文關聯

  納稅義務人以特種貨物或特種勞務與他人交換貨物、勞務、特種貨物或
  特種勞務者,其銷售價格應以換出或換入之時價,從高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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