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引水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1月30日

條文關聯

  引水人執行領航業務時,其所乘之引水船,應懸掛國際通用或中華民國
  規定之引水船信號,夜間並應懸掛燈號。
  引水人離去引水船或非執行業務時,應將引水船信號或燈號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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