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醫療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

條文關聯

醫院除其建築構造、設備應具備防火、避難等必要之設施外,並應建立緊
急災害應變措施。
前項緊急災害應變措施及檢查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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