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屠宰衛生檢查規則(65.07.27訂定)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9年4月19日

條文關聯

  屠宰場因受可危害人體及動物健康之病原體污染時,應依屠宰衛生檢查
  獸醫師指示,以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消毒方法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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