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票券金融管理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2月5日

條文關聯

票券商辦理短期票券或債券之簽證、承銷、經紀、自營、保證、背書或其
他業務等,對於顧客之財務、業務或交易有關資料,除其他法律或主管機
關另有規定者外,應保守祕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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