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281
人,瀏覽人次:
93031927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內政部役政署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8月30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六條
各單位代表本署出席其他機關召集會議之人員,應事先請示原則,事後 將會議情形簽報,會議結論與指示原則不符者,應即席聲明暫為保留, 於返署請示後,再為答復。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