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月22日

條文關聯

營利事業有關重估資產之歷年帳冊文據,因天災人禍等不可抗力之事故而
滅失,經檢具證明文件或因逾法定保存年限予以銷燬,而於重估申報時聲
明有案者,稽徵機關應就其現有帳冊、決算報表及稽徵機關現有之資料,
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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