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

條文關聯

長照機構財團法人捐助章程及登記事項之變更,應報主管機關許可;解散
時,亦同。
前項之變更,應於主管機關許可後三十日內,向該管法院辦理變更或解散
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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