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生體相等性試驗之受託研究機構管理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21日

條文關聯

受託研究機構應有充足的工作人員從事臨床試驗,相關人員應具備特定資
格並經專門培訓。員工人數應視受託研究機構從事臨床試驗之多寡及難度
以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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