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2日

條文關聯

前條特別休假,臨時人員應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休完,如臨時人員特
別休假於年度終結前,因個人之原因未休畢,本府不發給未休日數之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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