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級中學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5月11日

條文關聯

高級中學應設學生家長會,由在學學生之家長為會員組織之,並冠以該校
之名稱;其任務、委員人數、任期、經費來源、用途、運作及其他相關事
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