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事務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6月29日

條文關聯

  各機關應將宿舍製成平面圖,編訂宿舍號碼,連同宿舍正面攝影照片,
  登記存查,並於宿舍大門外,懸掛本機關宿舍編號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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