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秘書處處務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73年02月28日

條文關聯

  行政組分設總務、財務、通信三科,其職掌如下:
  一、警衛行政及財務處理事項。
  二、警衛官兵裝備之領發及車輛調配事項。
  三、警衛通訊網之策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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