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台南分局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9年6月7日

條文關聯

本分局職員,對於其經辦公文或公務,須嚴守機密,不得有所洩漏或遺失
。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