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村再生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8月04日

條文關聯

  各級主管機關依據各地區農業特色、景觀資源、農村發展特色及生態與
  文化資產,推動休閒農業及農村旅遊。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