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7月27日

條文關聯

(刪除)
〔立法理由〕
一、本條刪除。
二、考量公司制期貨交易所已於一百零二會計年度起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爰刪除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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