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短期票券業務操作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8日

條文關聯

本公司委託實券保管銀行,辦理債票形式短期票券之送存與領回作業時間
為每營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三十分。
前項作業時間,本公司得視業務需要,報請主管機關與中央銀行核定後,
公告變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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