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嘉義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0月31日

條文關聯

一、議事組:關於議事日程之編擬、會議之準備、紀錄之整理、議案及人
    民請願案之處理、議事錄及公報(會訊)之彙編等事項。
二、總務組:關於文書、檔案、出納、財產、物品、車輛、廳舍、安全、
    集會、工友及員工福利之管理等事項。
三、行政組:關於公共事務、新聞、圖書、會史及資訊等事項。
四、公共關係室:掌理法制事項與府會聯繫、黨政協調等公共關係業務之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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