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雙人骨灰箱櫃者,應有一方死亡且在該骨灰(骸)存放設施內安厝, 並於申請時同時登錄將來安厝另一方姓名、年籍與申請者姓名,及一次繳 清使用費。 任一方存放後而退櫃位者,應無條件收回騰空之雙人箱櫃位,所繳之費用 不予退還,遷出後再行使用者,應重新申請並繳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