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設置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條文關聯

本中心所舉借之債務,以具自償性質者為限,並應先送監督機關核定。預
算執行結果,如有不能自償之虞時,應即檢討提出改善措施,報請監督機
關核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