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村再生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8月04日

條文關聯

  各級主管機關應針對農村社區建設、文化資產、產業文化及景觀生態特
  色,製作適合社會大眾及各級學校之宣導資料,並積極補助相關宣導、
  教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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