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1月25日

條文關聯

  領受月撫慰金之遺族如為父母或配偶,給與終身。但配偶以未再婚者為
  限。如為未成年子女,以給與至成年為止。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