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入出國及移民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

條文關聯

外國人在我國停留、居留期間,不得從事與許可停留、居留原因不符之活
動。但合法居留者,其請願及合法集會遊行,不在此限。
任何人不得使外國人從事前項本文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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