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化粧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8月5日

條文關聯

受託者及其人員受託辦理認證工作時,其迴避事項,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
。
受託者辦理前項工作時,不得有觸犯刑事法律之行為;有觸犯嫌疑者,中
央主管機關應將其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立法理由〕
受託者執行公權力時,不得有所偏頗,影響認證之公平性及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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