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商得自行發送交割指令至票券系統,辦理其自有短期票券限制交割之 設定與解除作業。
本配合事項所稱之本系統係指票券保管結算交割系統,並援用本公司短期 票券業務操作辦法之簡稱。配合該辦法將票券保管結算交割系統之簡稱由 「本系統」修正為「票券系統」,爰修正本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