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臺北表演藝術中心設置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6月5日

條文關聯

本中心之相關資訊,應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相關規定公開之;其各年度之業
務計畫、績效目標、執行成果等業務資訊、財務報表、預算、決算及業務
績效評鑑結果,應主動公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