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研究院院長遴選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4月30日

條文關聯

院長遴選委員會置委員十五人,由評議員依數理科學組、工程科學組、生
命科學組與人文及社會科學組每組各選舉三人,及本院研究人員及研究技
術人員選舉三人,共十五人組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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