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我國國際合作發展政策,促進友邦或友好國家之經濟建設及社會 發展,主管機關得選派駐外技術人員或組成駐外技術團赴國外以技術協 助及能力建構方式辦理各該國家所需之各類型發展計畫,並得選派具有 專門知識經驗之派外短期專家協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