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軍示範公墓及忠靈塔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2月28日

條文關聯

  前條葬厝方式及處所如下:
  一、安葬:指遺骸土葬於國軍示範公墓墓區。
  二、安厝:指骨灰厝放於忠靈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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