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佈雷區域殺傷性地雷剷除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1月18日

條文關聯

  地雷剷除執行方式如下:
  一、自力剷除:由執行機關擬訂執行計畫報由主管機關核定辦理。
  二、委託辦理:由執行機關依法委託辦理。
  前項作業人員,應完成專業訓練及取得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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