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軍主計人員任職管制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8月16日

條文關聯

  管制範圍:
  一、國軍主要主計職務人員之任職及調職,由國防部(以下簡稱本部)
      管制之,其職務範圍,由本部主計局另定之。
  二、除前項職務人員外,各級單位正副主計主官(管)之任職及調職:
  (一)直屬國防部者,由本部實施管制。
  (二)屬於各總部者,由各總部實施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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