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防醫學院海外華籍青年學生入學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1月08日

條文關聯

  教育部分發海外華籍青年學生入學,須於每年度開始前,及早將預定分
  配名額函國防部商定,再由國防部於每學年度新生入學前,令國防醫學
  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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