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防部暨所屬單位內部審核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6月28日

條文關聯

  內部審核由主計人員執行之,並分左列二種:
  一、事前審核:謂事項入帳前之審核,著重計畫預算收支之控制。
  二、事後複核:謂事項入帳後之審核,著重憑證帳表之複核,與工作績
      效之查核。
  前項內部審核,涉及技術性事項,需具專業知識部分,非主計人員所能
  鑑定者,由主辦部門負責辦理,並繕具書面報告。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