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局長綜理局務,副局長襄理局務,其業務如左: 一、有關農產品、畜水產品檢驗事項。 二、有關工礦產品檢驗事項。 三、有關檢驗行政及法規事項。 四、有關檢(試)驗業務執行事項。 五、有關動植物檢疫事項。 六、有關文書、總務、議事及公共關係事項。 七、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八、有關歲計、會計、統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