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

條文關聯

本條例所定強化經濟、社會、民眾消費及國土安全韌性措施之項目如下:
一、提供企業金融支持。
二、提升產業競爭力。
三、協助企業開拓多元市場。
四、支持勞工安定就業。
五、強化農業金融支持、提升產業競爭力及協助開拓多元市場。
六、強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
七、挹注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及勞工保險基金。
八、加強照顧弱勢族群及提供關懷服務。
九、強化國土防衛能量。
十、提升資通作業環境及設備。
十一、發放現金每人新臺幣一萬元,強化民眾消費韌性,擴大內需,提振
      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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