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度量衡業營業許可及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

條文關聯

度量衡業申請營業許可前,應填具籌設度量衡業營業許可申請書及聲明書
,並檢附其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向度量衡專責機關辦理;其經審
查符合者,發給籌設度量衡業營業許可文件。
申請人持籌設許可文件辦理公司或商業之度量衡業營業項目登記後,始得
申請營業許可執照。但符合工廠管理輔導法所稱工廠之度量衡製造業,應
併辦理工廠登記後,始得申請營業許可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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