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組織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5月12日

條文關聯

本總臺設臺北飛航情報中心、臺北區域管制中心、臺北航空通信中心、臺
北航空氣象中心、資訊管理中心及飛航業務室、航電技術室、供應室,分
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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