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養護工程處組織通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1月21日

條文關聯

  各區工程處設五課,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
〔立法理由〕
  各區工程處依掌理業務性質﹐分設五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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