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等、甲等、乙等、丙等航空站分別設下列各組室: 一、特等航空站設業務組、維護組、航務組、貨運組、企劃組、總務組、 會計室、人事室及政風室。 二、甲等航空站設業務組、維護組、航務組、企劃組、總務組、會計室、 人事室及政風室。 三、乙等航空站設業務組、航務組、總務組、會計室、人事室及政風室。 四、丙等航空站設業務組、航務組。 丁等航空站不分組室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