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2日

條文關聯

本所設教務組、培訓推廣組、實習組、總務組,並置人事管理員及會計員
。
各組、人事管理員、會計員掌理事項,依照本所組織條例及實際業務情況
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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